購房須知

日本不動產投資制度非常成熟,基本全程不需親自赴日。可以郵件方式簽約,然後委託本公司在日本辦理交屋決算,完成不動產的買賣。

購屋流程

STEP1 聯絡我們

敝司有中文、台語、廣東話工作人員,全程為您解說及服務,歡迎隨時聯絡我們。

STEP2 物件介紹

運用長年集團實力與情報資訊網絡,從關西及日本全國各地蒐羅最適合的房產介紹給您。

STEP3 填寫購買申請書

如果有想要購買的物件,首先請填寫購買申請書,藉此取得比其他客人更優先的購買順位。

STEP4 身分證明文件

請提供具有效力的身分證明文件(台灣: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香港:聲明書/中國大陸:公證書)

STEP5 簽約

依照日本法律簽約,地點在本公司或賣方指定的場所。如果無法赴日,也可以用郵寄方式簽約。

STEP6 結算・登記

將房款匯款至賣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從國外匯款,銀行內部手續繁雜,需要幾天的時間。)最後由司法書士辦理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買賣手續的流程。
※若您有貸款的需求,詳細請洽詢本公司相關人員。

日本稅金

印花稅

針對與商業交易等相關文件所課徵的稅金。
買賣不動產時要製作買賣合約書,合約書上貼有印花稅票,買賣雙方要在上面蓋章。貼上印花稅票蓋上印章,就代表已徵收印花稅。繳納稅額依買賣合約記載之金額從200日幣到540,000日幣不等。

消費稅

消費稅是針對課稅事業人(應課稅法人)在國內之買賣課徵。所謂國內買賣指的是在國內取得對價關係的資產轉讓、租賃或勞務的提供。資產轉讓不會對土地課徵消費稅,建物轉讓金額及仲介手續費等才要課徵。
<稅額>稅額=房屋買賣價格×稅率

登錄免許稅

購買土地或購買、興建建物時,要進行所有權保存登記以及移轉登記等。登記作業時所課徵的就是登記免許稅。
<稅額>稅額=固定資產稅評估額×稅率

住民稅

原則上是針對1月1日當時之居住地所課徵的稅金。此外,居留日本未滿一年的非在日定居的外籍人士非課稅對象,不需要繳納住民稅。

所得稅

針對1月1日~12月31日一年間的收入所得課徵。
非在日定居人士租賃不動產時,當符合特定條件,該不動產之租屋者支付租金時,有義務繳交所支付租金之20%做為源泉徵收(預繳所得稅)。也就是說,支付給屋主(非在日定居人士)的金額為支付全額的80%,剩餘的20%為源泉徵收(預繳所得稅),此稅款必須在租屋者支付租金後的次月10日之前繳交給稅務署。
出租不動產的屋主(非在日定居人士),可以依據年度申報精算被徵收的源泉徵收(預繳所得稅)稅額。
此外,若不動產是由屋主本人或親屬居住,則不需繳納源泉徵收(預繳所得稅)。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是針對每年1月1日當時之不動產持有人所課徵的稅金。由各市區町村的課稅單位計算稅額,通知納稅義務人應繳之稅額,由納稅人自行繳納。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劃稅是以固定資產稅評估額(請參考下方稅額說明)為課徵標準來計算。固定資產稅評估額每3年調整一次。針對住宅及住宅用地有相對應的課稅標準及減輕稅額措施。
此外,1月2日以後成為持有人時,雖然不是該年度的納稅義務人,買賣雙方仍可依商業習慣的結算日,按照天數比例精算繳稅額。
<稅額>
固定資產稅=課稅標準×1.4%(標準稅率)
都市計劃稅=課稅標準×最高0.3%(上限稅率)

不動產取得稅

透過買賣、贈與取得不動產,或新建、增建時,由都道府縣所課徵的地方稅。
關於不動產取得稅的繳納方式,在獲得不動產後6個月~一年半之間,憑各都道府縣所寄發的「納稅通知書」向金融機關繳納。此外,繳納期限依各都道府縣規定而有所不同。
<稅額>土地、建物的稅額=固定資產稅評估額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