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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3年,滞留最长6个月的医疗签证怎么申请?
1.什么是医疗居留签证?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等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等(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同伴者的签证。(*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诊察、牙科治疗、疗养等项目)
2.为什么要办理医疗签证
日本的单次旅游签证的办理最简便。于是会有朋友问:“为什么去日本看病不申请旅游签证”?“办理医疗签证是否多此一举”?
医疗签证有以下特点:
・医疗签证在日可滞留时间长
医疗签证最长可滞留90天-6个月,根据是否需要住院还可以申请延长滞留时间。
如果患者在日本所需的治疗期较长,超过旅游签证的可滞留时间时,必须办理医疗签证。而多次旅游签证、商务签证等的门槛高,不是简单能申请到的。
・陪同者签证
陪同者签证除患者的亲属外,不是亲属的人也可以作为同伴者同行,发放医疗签证。陪同者的医疗签证与患者签证的滞留时间相同。绝大多数为1年多次往返。体检治疗的同时,也可与家人朋友观光散心。
・有效时间
根据需要为3年。根据外国患者等的病情等而定
・签证通过率
办理医疗签证,从一开始就按真实的情况来准备资料(包括患者的病历、日本医院的治疗计划书、身元担保机构的”身元保证书”等),通过率高于其他任何签证。
3. 签证申请手续的概要
(1) 希望在日本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等的外国患者等,请参照记载于本文结尾部分的登录身元保证机构(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元保证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療预定表)。
(3) 外国患者等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请提交以下材料。(同伴者请提交以下1~3及6。)另外,外国患者等因住院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外国患者必须以本人住院的日本医疗机构的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为代理人,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以下7“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并与其他提交材料一起提交给为其管辖范围的日本驻外使领馆。
(1) 护照
(2) 签证申请书
(3) 照片
(4)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元保证机构发行的身元保证书”
(5)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注:根据外国患者等的国籍,提交材料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提交材料,请向管辖您居住地区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查询。)
(6) 户口簿复印件
(7)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8)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9)“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