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动产投资制度非常成熟,基本全程不需亲自赴日。可以邮件方式签约,然后委托本公司在日本办理交屋结算,完成不动产的买卖。
STEP1 联络我们
我司有中文、台语、广东话工作人员,全程为您解说及服务,欢迎随时联络我们。
STEP2 物件介绍
运用长年集团实力与情报资讯网络,以关西至日本全国各地搜罗最适合的房产介绍给您。
STEP3 填写购买申请书
如果有想要购买的房产,请填写购买申请书,取得比其他客人更优先的购买权。
STEP4 身分证明文件
请提供具有效力的身分证明文件(中国大陆:公证书/香港:声明书/台湾:户籍誊本・印鉴证明)。
STEP5 签约
依照日本法律签约,地点在本公司或卖方指定的场所。如果无法赴日,也可以用邮寄方式签约。
STEP6 结算・登记
将房款汇款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从国外汇款,银行内部手续繁杂,需要几天的时间)最后由司法书士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买卖手续的流程。
※若您有贷款的需求,详细请洽询本公司相关人员。
印花税
针对与商业交易等相关文件所课征的税金。
买卖不动产时要制作买卖合约书,合约书上贴有印花税票,买卖双方要在上面盖章。贴上印花税票盖上印章,就代表已征收印花税。缴纳税额依买卖合约记载之金额从200日币到540,000日币不等。
消费税
消费税是针对课税事业人(应课税法人)在国内之买卖课征。所谓国内买卖指的是在国内取得对价关系的资产转让、租赁或劳务的提供。资产转让不会对土地课征消费税,建物转让金额及仲介手续费等才要课征。
<税额>税额=房产买卖价格×税率
登录免许税
购买或兴建房地产时,要进行所有权保存登记或移转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需缴交登记免许税。
<税额>税额=固定资产税评估额×税率
住民税
原则上是针对1月1日当时之居住地所课征的税金。此外,居留日本未满一年的非在日定居的外籍人士非课税对象,不需要缴纳住民税。
所得税
针对1月1日~12月31日一年间的收入所得课征。
非在日定居人士租赁不动产时,当符合特定条件,该不动产之租屋者支付租金时,有义务缴交所支付租金之20%做为源泉征收(预缴所得税)。也就是说,支付给屋主(非在日定居人士)的金额为支付全额的80%,剩余的20%为源泉征收(预缴所得税),此税款必须在租屋者支付租金后的次月10日之前缴交给税务署。
出租不动产的屋主(非在日定居人士),可以依据年度申报精算被征收的源泉征收(预缴所得税)税额。
此外,若不动产是由屋主本人或亲属居住,则不需缴纳源泉征收(预缴所得税)。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是针对每年1月1日当时之不动产持有人所课征的税金。由各市区町村的课税单位计算税额,通知纳税义务人应缴之税额,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是以固定资产税评估额(请参考下方税额说明)为课征标准来计算。固定资产税评估额每3年调整一次。针对住宅及住宅用地有相对应的课税标准及减轻税额措施。
此外,1月2日以后成为持有人时,虽然不是该年度的纳税义务人,买卖双方仍可依商业习惯的结算日,按照天数比例精算缴税额。
<税额>
固定资产税=课税标准×1.4%(标准税率)
都市计划税=课税标准×最高0.3%(上限税率)
不动产取得税
透过买卖、赠与取得不动产,或新建、增建时,由都道府县所课征的地方税。
关于不动产取得税的缴纳方式,在获得不动产后6个月~一年半之间,凭各都道府县所寄发的「纳税通知书」向金融机关缴纳。此外,缴纳期限依各都道府县规定而有所不同。
<税额>土地、建物的税额=固定资产税评估额× 税率